三、基金的规范运作

1、基金管理人的设立--基本面

投资公司(金融办),办公场所,从业人员(至少两名高管--基金从业资格,实务反馈质疑),运营资金(6个月--两三百万,测算)。

2、资金的募集

1)募集主体:基金管理人自己、销售牌照

2)基金账户:专户管理

3)募集程序:

确定特定对象:面谈、互联网,(问调)

适当性匹配:适当性评估(风险评估

风险提示:风险揭示书(逐项签字),一旦失败则风险非常多

确认合格:资产及收入证明(形式未定:企业财报或审报等,个人;起码承诺文件)

(签署基金合同)

冷静期:24小时,回访无效

回访:成功前投资者可解除(应当有条款在基金合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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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倩:私募基金规范运作及合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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