侦查阶段会见目的:建立信任、确认委托关系、了解案情、法律解答、生活需求。

流程:1.自我介绍(展示亲属委托书),逐渐建立信任关系(我们是提供法律帮助、提供法律建议的);2.了解当事人基本情况(姓名、年龄、身体情况(严重疾病、精神病、怀孕)、工作单位、职务、是否为人大代表、少数民族、如何被抓获的、补签名字、倒签日期);3.了解具体案情及讯问情况(知己、知彼);4.告知当事人所涉罪名法律规定并告知其权利义务;5.与当事人沟通辩护方案,避免轻视或夸大案件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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