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丽珍:离婚诉讼房产分割20类典型情形全指引

(四)一方婚全款买房,婚后增加对方名字

1、分析

1.1约定女方不离婚是否可以作为故条件的赠与(不可以)

1.2夫妻共同共有是不是就是各占50%(不一定对半分),按份共有必须明确比例

1.3婚后加名的情况下,分割时需要考虑加名原因、房屋的原始出资人,婚姻长短,有无子女、离婚原因等情况。

(五)双方婚前共同出资,登记在一一方名下

1、婚前同居财产混同的情况下,一方出资购买房屋,另一方养家,房屋也仍然时一般共有(特殊共有)

2、虽然在同居期间,因为财产混同的状态,个人的出资还贷行为也仍然是共同还贷行为,不区分婚前婚后

3、房屋是一种一般共同共有的状态,因此可以按照共有房屋进行分割

4、一旦没有结婚如何分割?

4.1一般共有原则,各占50%

4.2财产没有混同的情况下,虽然同居仍然是个人财产,按份共有

5、要证明同居关系,租房合同,证人证言、付款记录、水电费支付凭证;证明出资情况以及平时生活消费的习惯。

(六)一方婚前借款买房,婚后共同偿还借款

(七)一方婚前支付部分购房款,婚后分期支付购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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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形4:一方婚前全款买房,婚后增加对方的名字

分析:1.约定女方不离婚是否可以作为附条件的赠与--不可以,婚姻自由2.共同占有是否各自占有50%,一般是2/8分

情形5:婚前共同出资,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

婚前同居财产混同的情况下,属于一般共有的状态。 

如果财产没有混同的情况下,虽然同居仍然是个人财产,各自出资按份共有。

法律风险:1、证明同居关系;2、证明出资情况以及平时生活消费的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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