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祥俊教授的大师课(专题讲座)

适用边界:

竞争关系:与经营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的争夺交易机会、损害竞争优势等关系=损害与被损害的关系

竞争关系是反不正当竞争法适用前提

反法以竞争行为为规制对象,反法对竞争行为持广义概念----争夺交易机会和获取市场竞争优势,破坏他人竞争优势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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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祥俊教授的大师课(专题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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