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前资格预审,开标后资格后审

修改标准合同文本:1、通过专用条款调整合同文件解释顺序、附加合同生效条件、直接修改通用条款(付款条件、违约责任免除、承包人停窝工条件)

合同无效情况:招标前磋商意向性协议;联合体其中一个资质不够;非法转包、违法分包;民法典规定无效的情形

无效且验收不合格:修复合格后可主张费用,但可以请求支付修复费;修复后不合格不能主张费用

黑白合同: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以备案的中标合同作为结算工程款依据

垫资:允许垫资,但不能超过同期贷款利息

索赔期限问题:超过合同期限无法得到保护

工期索赔:合同约定期限内提出主张,防止竣工计算时进行工期罚款提出反索赔

重视往来文件中权力放弃、义务加重,重视授权、签收、保管

恶意租赁:高额违约金、争议解决方式、损坏原值赔偿、质量差出库和退库时骗取签字;改变字迹         应对:不予退库可以公证提存,建立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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垫资风险防范:提供担保(保函最好、股权质押、法人保证担保)、建立预售房款共管账户、低价卖后签回购协议(谨慎签约)

招投标:

格式条款对策:招标答疑,形成有利的文件解释;

谨慎出具承诺书:资金困难继续施工;获得奖项,否则罚款;无条件放弃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工程质量达到X省优良标准,否则罚款

报价过程中的索赔意识投标无效、中标无效的问题营业执照年检、项目经理任职的唯一性、投标期间受到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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