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师级建工实务讲堂——破解索赔、优先受偿权、工程总承包三大难点!
课程介绍

大师级建工实务讲堂

破解索赔、优先受偿权、工程总承包三大难点

主讲人

朱树英

建伟研究院院长

袁华之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主任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专业委员会主任

李琪

原最高人民法院高级法官

司法解释二主要起草人之一

 

专题一、袁华之:建设工程索赔应当关注的基础问题

一、工程索赔的概念辨析

1. 工程索赔与工程签证

2. 工程索赔与工程变更

3. 工程索赔与违约责任

二、工程索赔的六大原则

1. 以合同为依据原则

2. 实际损失原则

3. 合理分担风险原则

4. 逾期失效原则

5. 有理有据原则

6. 友好协商原则

三、工程索赔的关键因素

1. 良好的合同管理

2. 强烈的索赔意识

3. 严密的证据链条

4. 专业的索赔人员

5. 灵活的索赔策略

四、工程索赔的工作流程

1. 提高和深化企业家对工程索赔的认识

2. 组织和领导索赔工作组

3. 审查合同等法律文件

4. 提示索赔事项

5. 提示索赔时机

6. 及时固定证据

7. 协助编制索赔报告

8. 参与索赔谈判

9. 代理索赔仲裁或诉讼

 

专题二、李琪: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司法实务

一、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制度立法目的再反思

1.保护建筑工人利益与保护承包人利益之争及司法价值取向

2.《建工解释(一)》第42条“损害建筑工人利益”判断标准

二、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争议权利主体

1.工程总承包人

2.实际施工人

三、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权利享有与行使

1.分部分项工程、装饰装修工程之争议

2.《民法典》第807条“不宜折价拍卖工程”之标准

3.行使方式

 

专题三、朱树英:以替代性争议解决即ADR机制处理工程总承包纠纷案件的指导思想及操作实务

一、工程总承包合同签订和履约过程把ADR机制挺在前面的实务操作;

1.现阶段工程总承包模式在实践中主要矛盾与争议的类型化分析;

2.以苏州中亿丰“未来建筑研发中心”项目争议评审的落地为例,谈新情况下工程造价纠纷争议解决的法理思考和方法论思考;

3.建议市场主体根据最高院和住建部的“总对总”要求,在合同招标、签约时同步设定争议评审模式的相应条款。

二、出现争议和纠纷后以“不诉讼、不仲裁、不鉴定”为指导思想的应对措施和处理对策。

1.应运而生的市场举措为工程造价纠纷替代性争议解决机制提供有效路径

    (1)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率先推行的《评调裁一体化工作方案》;

    (2)“中国工程咨询协会”制定的行业协会标准《工程总承包合同争议评审规范》正式颁行。

2.从典型新材料厂区EPC项目的争议处理看争议评审裁决作为非诉讼实践的高端模式值得重视、推广。

    (1)从三个典型总承包案件窥察工程纠纷案件司法实践现阶段面临的突出问题;

    (2)从某典型新材料厂区EPC项目替代性争议解决处理模式看争议评审裁决作为非诉讼实践的高端模式值得重视、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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